商品由于保管者的过失致使不合格能否追查保管者?
想知道某个案子,我是广东人,我是在综合商场转卖猪肉的,前阵子有一个顾客找到我,说吃了我的猪肉后,产生呕吐情况,用去了治疗费等费用15119元,经食品检查人员鉴定判定是我的猪肉不合格,我赔偿了顾客29119元,并被食品检查人员处罚6万元。我的猪肉一直存储在A某的保鲜库,由于A某的保鲜库拖欠电费停电,机器停止运行了,从而致使我的猪肉损坏。想咨询律师,我能否追查保管者?
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5-09-18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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