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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黑龙江 宁河区

起诉离婚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 解答 0 浏览 2021-12-25 14:47
忙么律师,我是天津人,民法典生效后,我准备起诉离婚,案情大概是我们两个人是2010年结婚的,我名义下有个人的房屋,是我登记前的个人财产,是登记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登记前掏的全部房款,但是不动产权证本是婚姻关系存续期下来的,这种情形算夫妻共同财产么?上面所述房屋也有至少一两百万的增值,另外,对方婚姻关系存续期还代位继承了一套房屋,这种情形会如何判?该起诉离婚可以到基层法院立案么?
律师解答共 1 条
张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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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若审判法院认为没有破裂,则可能第一次不会判离婚,这样也就不会解决财产的分割问题,建议您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
0 有用 2021-12-25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