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份,价税合计319万元,能不判处实刑吗?
律师我咨询一下,我堂哥,是在一家建筑工程公司担任项目队长职务,大概2年前中标了一个项目,由于供应钢材的销售人系个人经营,不能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工程款无法支付。他就找了社会上能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黄牛,以4%的开票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份,价税合计319万元,后来在去纳税大厅进行抵扣时,被发现,被公安机关以触犯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抓到公安局了。律师我请教一下,能不判处实刑吗?
律师解答
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是否构成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从而给出有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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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7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