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投案自首的,能判缓刑吗?
律师你好,2018年3月8日10时许,我朋友李某(住北京市海淀区)在从事贷款业务期间,为拓展业务通过微信向证人李某1索要客户名单,李某1遂通过微信向其发送客户名单图片,内含财产信息900条。
2020年7月16日,李2至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机关投案。其现已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当日被刑事拘留,请问律师,李某能判缓刑吗?
律师解答
您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法定刑在3年以下,若在本量刑范围内,还有自首情节的,不是累犯等情况的,有机会争取缓刑。我们律所办理过很多这样的案件,办案经验丰富,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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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10:52
您好,如果想要争取缓刑,要求其可能判处的刑期要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范围,且犯罪情节较轻;对于上述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否适用缓刑,还要结合其涉案的其他情节。
0 有用
2020-12-28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