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险驾驶事实、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能否适用速裁程序?
问法网律师您好,范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8月2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刑事拘留。因范某某于2020年8月21日21时许,驾驶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车牌号京A****8)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路**路交叉口时,被民警查获。经检验,范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2.6mg/100ml。范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能否适用速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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