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并从中抽头渔利,涉案赌资5万元,怎么判刑?
律师你好,2020年2月至4月期间,在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某某村村东一蘑菇大棚内,刘某某组织周某某、陈某某、刘某1、刘某2等多人以“跑伏子”“三公”等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2020年4月23日,上述赌场被房山区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涉及赌资达5万余元。请问律师,对于刘某涉嫌开设赌场案,可能怎么判刑?
律师解答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涉嫌开设赌场罪,基本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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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