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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北京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计665,325元怎么判刑?

1 解答 0 浏览 2020-09-21 18:15
饶某某团伙骗取资金后,由在柬埔寨的郭某某等人负责将钱“洗白”。2019年3月至7月间,王某受郭某某纠集、雇佣,出境至柬埔寨,在明知资金来源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使用其本人及其对外购买的高某、吴某等境内人民币资金账户,将被害人王某1、李某某等人的资金,通过在“火币网”上向不特定商户大量买卖“USDT”,再多层划转,最终将上述钱款回流郭某指定账户。现查明,王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计665,325元。王某可能会判刑多久?
律师解答共 1 条
蒋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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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显然,上述行为的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
0 有用 2020-09-21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