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定随意堆积垃圾属于犯罪行为吗?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14日间,李某甲伙同孙某某、马某某在本市丰台区**路**园**内,违反国家规定,设立垃圾消纳场所,处置生活垃圾,后被查获。经初步勘查,现场存放生活垃圾1120吨,占总量的70%,建筑垃圾480吨,占总量的30%,处置费用合计人民币453760元。李某甲于2020年1月1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南苑镇派出所民警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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