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所托帮忙运输毒品,能从轻处理吗?
律师你好,我朋友韩某于2019年2月27日,乘坐CZ8174号航班、MU2866号航班从云南西双版纳途经重庆到达北京,后韩某于2019年2月28日凌晨3时许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被民警抓获。现场起获其随身携带疑似毒品圆柱体颗粒物9粒,净重126.73克,经鉴定均为甲基苯丙胺。韩某现因涉嫌运输毒品罪于当日被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但他也只是受人所托,想问下能从轻判刑吗?
律师解答
您好,对于上述运输毒品案件,如果要争取从轻处刑的话,主要看是否能认定其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但是如果运输的人员是他一人的话,基于其积极的运输行为,要认定为从犯也是比较困难的,而且目前如果同案指使人未到案的话,更难以认定这一情节。
2020-07-24 23:30
您好,受人所托帮忙运输毒品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共犯,若能认定为从犯,可以争取从轻处罚。我国对于毒品类犯罪打击力度大,处罚严格,涉嫌毒品犯罪的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我们是正规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和重特大民商事诉讼案件的代理,擅长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先后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要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20-07-25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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