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中有三方当事人,其中1人未签字,该赠与协议是否有效?
王某某和陈某某2003年6月10日经法院组织调解离婚,双方约定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街**号院内北房五间、西厢房三间归陈某某所有,王某某对上述房屋西边的一间享有永久居住权。2007年5月,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约定陈某某将涉案房屋东侧五间赠与王某某。2017年9月,涉案房屋拆迁,王某某系被安置人之一,陈某某领了腾退补偿款后,未向王某某返还安置补偿款。赠与协议中有三方当事人,其中1人未签字,该赠与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涉案的《赠与协议》文本涉及王某某、刘某某及案外人王某某2的权利,但王某某2并未在该协议上签字,故赠与合同在形式上缺乏相应权利主体的签字,赠与合同尚未成立,故难以认定合同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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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11:05
您好,受赠人没有签字,视同受赠人没有接受受赠,则赠与协议无效。后期如有法律问题,建议您来电咨询,我们将依据您的问题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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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