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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 北京 那曲地区

强行与情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吗?

2 解答 0 浏览 2020-07-17 00:22
问法网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19年5月21日11时许,我一个好哥们儿张某在其停放于北京市昌平区一小区楼南门的奔驰牌轿车内,跟他多年的情人发生了性关系,但当时这女的可能开始不愿意,理由我也不清楚,但是二人多年的情人关系我是确定的,之前私下也多次有见面,还被我这哥们带出来一起喝酒啥的。当时我这哥们估计不管她,就把衣服扯了直接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结果后来对方报警了,我哥们本以为没啥事解释一下就好,结果昌平警方以涉嫌强奸把他给抓了。我朋友会被判刑吗?
律师解答共 2 条
蒋律师
蒋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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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根据调查的证据认定二人发生性关系是符合强奸罪规定的强行发生性关系,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的话,则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起点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基于是情人关系,要认定强行发生这一客观情节的话,如果没有相应的客观证据及时被收集的话,则可能会影响到证据是否充分的问题,这就决定了张某会否被判刑的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2020-07-17 15:06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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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强行与情人发生性关系,说明违背了妇女意志,虽然是情人,也有构成强奸的可能。建议您先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解一下案件的实际情况,让律师根据实际案情再做进一步打算。
2020-07-1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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