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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是如何认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3 解答 0 浏览 2020-07-02 14:08
问法网律师您好,我朋友的哥哥严某,因涉嫌赌博于2020年4月30日被北京海淀公安羁押,同年5月31日被逮捕。原因是:2020年4月29日晚21时许至30日凌晨2时许,严某伙同张某(另案处理)在本市海淀区XX公寓X单元XX室,组织多人用德州扑克的方式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核实,其当日抽头渔利数额为人民币16325元,参赌人员持有筹码对应赌资人民币56750元。请问律师赌博罪是如何认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共 3 条
蒋律师
蒋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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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有关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您可参照上述标准对照其行为,上述情形显然已经达到构罪起点标准。
2020-07-03 15:08
窦律师
窦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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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020-07-04 15:10
邱律师
邱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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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有关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2020-07-0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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