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上访要挟劝访人员会被判刑吗?
律师你好,2019年2月邵某生、邵某仙分别以被海淀区行政拘留应赔偿精神损失、房屋采光问题没有解决、邻里纠纷未处理等为由,借全国“两会”、国家重大活动等关键时间节点,以不解决问题便采取到非指定信访场所信访、越级上访等手段为要挟,向相关接访、劝访人员索要公私财物达人民币4000元至21万余元不等,情节严重。请问越级上访要挟劝访人员会被判刑吗?
律师解答
以不解决问题便采取到非指定信访场所信访、越级上访等手段为要挟,向相关接访、劝访人员索要公私财物达人民币4000元至21万余元不等涉嫌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罪,两个行为,数罪并罚。
2020-04-14 16:38
您好,越级上访还向相关接访、劝访人员索要公私财物达人民币4000元至21万余元不等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我们擅长刑事辩护和重特大民商事诉讼案件的代理,擅长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先后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要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2020-04-15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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