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构成刑事犯罪吗?
问法网律师你好,俞某林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之便和权力、地位的影响为他人谋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先后29次收受个人和单位所送的钱物,共计人民币203万多元;此外,俞芳林尚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共折合人民币188万多元。现北京市东城区警方已立案。请问拥有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构成刑事犯罪吗?
律师解答
利用职务之便和权力、地位的影响为他人谋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先后29次收受个人和单位所送的钱物,共计人民币203万多元,行为涉嫌受贿罪,涉案金额是203万。
2020-04-11 17:38
大家还在问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