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为己有收取好处费放弃缉查职责会被判刑多久?
律师你好,2019年3月4日,林某伟(春运期间受领导安排临时担任派出所打票组组长)让倒票人员喻某祥为其提供倒卖火车票线索,并许诺把查获的火车票平价处理给喻。当晚,喻向林某伟提供了蔡某英带有火车票要乘出租车离开的情况。次日凌晨,林某伟带领民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将蔡某英挡获,查获火车票67张(票面价值9 043元)。事后,林某伟将67张火车票处理给喻志祥,收取票款交给了所里内勤。火车票再次被喻志祥高价倒卖。现林某伟已被北京市通州区警方撤职查办。请问非法占为己有收取好处费放弃缉查职责会被判刑多久?
律师解答
收取好处费涉嫌受贿罪,放弃稽查职责涉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这类犯罪现在归监察委管。
0 有用
2020-04-10 15:56
您好,非法占为己有收取好处费放弃缉查职责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犯本罪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0 有用
2020-04-10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