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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搡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还是妨害公务罪?

2 解答 0 浏览 2020-03-24 15:43
律师您好,2020年2月31日16时30分至17时50分,哥哥某与其女友在大兴区西红门镇怡家苑公寓与朋友聚餐饮酒后滋事,其女友谎称哥哥系湖北返京人员,公寓物业人员报警。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西红门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到现场处置,民警调查核实二人的身份信息及行踪轨迹时,哥哥多次推搡民警及辅警。18时25分许,哥哥突然搂抱民警的颈部,致其颈部软组织损伤。这种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还是妨害公务罪?
律师解答共 2 条
蒋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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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您哥哥之前在公寓酒后滋事的行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 对于赶往现场的警察执法进行阻碍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务行为,刑法明确对阻碍正在执法的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应从重处罚。
0 有用 2020-03-24 16:51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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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多次推搡民警及辅警。18时25分许,哥哥突然搂抱民警的颈部,致其颈部软组织损伤,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疫情期间程序会走的非常快,会从重处罚,建议您尽快委托律师介入。
0 有用 2020-03-30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