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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北京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多次偷拿他人快递包裹,物品价值不大也会构成犯罪吗?

0 解答 0 浏览 2020-03-24 14:55
律师您好,哥哥特别喜欢网购,经常收到全国各地寄来的物品,有时候来不及直接签收,就会让快递员将物品放置在北京朝阳某小区的门卫室。2019年5月8日,哥哥再次来到门卫室拿快递,临走前看到一个他人的快递包裹放在桌子上,一时鬼迷心窍,就把他人包裹顺走了。过了一段时间,哥哥见没人追究,更加肆无忌惮。2019年9月,他去门卫室领取快递的时候,多次盗窃他人包裹,窃得化妆品、剃须刀、烘焙材料等物品。这几个包裹真正的主人是朱某。2019年9月23日,朱某看到包裹显示已签收,但在门卫室里却找不到。一个月连丢三次包裹的朱某于是去查看小区的监控,哥哥这才露馅,随后被北京朝阳公安机关抓获,哥哥这种行为会被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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