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后应邀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律师您好,2019年7月13日,我朋友的叔叔韩某得知其妻吕某与杨某的丈夫陆某发生性关系后,遂与其妻商量让杨某与自己发生一次性关系以“补偿”。于是在当日上午,韩某及其妻喊杨某到自己家中,韩欲与杨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杨某的反抗而未得逞。韩提出若不答应,则要叫人来打陆某。当日下午2时许,杨某来韩家中商量解决办法,韩再次提出:让杨某陪他发生一次性关系来“补偿”,否则就要找人打陆某,让其家破人亡。杨某为了维护家人安全不得不答应其条件。当日下午,韩自华携带镰刀到约定的地点等候杨某,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杨某于次日下午向辖区大兴公安机关报案,韩某被公安抓获。请问受胁迫后应邀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律师解答
您好,受胁迫后应邀发生性关系的也构成强奸罪,因为受害者是被胁迫的,这一点系属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期如有法律问题,建议您来电咨询,我们将依据您的问题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是正规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擅长刑事辩护和重特大民商事诉讼案件的代理,擅长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先后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要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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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15:12
在受胁迫的状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也属于违背被害人的意愿,涉嫌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议家属委托律师介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民事代理、刑事辩护,可以到所内详谈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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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3 16:26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强奸罪主要强调该罪的两个构成要件,一方面要求是违背妇女意志,即女性一方不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情形; 另一个就是强行发生性关系,即男性一方为达到发生性关系目的而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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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 13:46
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都属于强奸,受胁迫后应邀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建议您尽快委托律师,刑事案件肯定是律师越早介入越好,最好是在侦查阶段就会见,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是不一样的,民事案件你可能开庭前一天把证据材料准备齐就可以了,但是刑事案件三个阶段,你到最后法院阶段再委托律师的话会非常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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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