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提问
职务犯罪 北京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并认可家属收受财物的事实如何定罪?

2 解答 0 浏览 2020-03-12 15:10
律师您好,叔叔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9年,堂姐在国外读书期间,叔叔、婶婶和堂姐往返国内外的机票费用人民币1864630.80元、住宿费用人民币148424元、旅行费用美元102241元(折合人民币654056.13元)是由其他人给他支付的,在堂姐上学期间,该人按照叔叔的要求安排其公司员工以人民币8571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赛格威”牌电动平衡车送给堂姐,事发后,叔叔被北京朝阳看守所刑拘,请问叔叔这种行为会被如何定罪量刑?
律师解答共 2 条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咨询 TA
明知并认可的话,两人是受贿罪的共犯,身份犯只是对正犯的要求,没有身份的人可以与有身份的人构成共犯。
2020-03-25 10:32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咨询 TA
您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并认可家属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受贿罪,构成共同犯罪,量刑处罚要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后期如有法律问题,建议您来电咨询,我们将依据您的问题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是正规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擅长刑事辩护和重特大民商事诉讼案件的代理,擅长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先后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要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20-03-25 12:51
大家还在问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