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朋友和老公一起在北京朝阳望京那块做生意,具体好像是两个人一起凑钱开饮品店,但是饮品店的名字和店铺的具体地址我不知道,两个人大概一起经营了一年七八个月,好像是挺挣钱的,但是我老公后面没有得到分红,去年11月份,我老公连续三四天都没有在店铺里看到他的朋友,打电话也联系不上,店里的钱和对公账户上的钱都不见了,后来老公感觉不对就报了警,警察在北京朝阳劲松那块找到了他,把他抓紧了北京朝阳看守所,现在好像还没有被放出来,我想问一下诈骗罪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凡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客观方面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2020-03-0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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