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
北京 塔城地区
在监委调查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是否构成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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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16:34
于某原系北京海淀地税局一科员,负责征收辖区内部分企业税款。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其先后为多人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补缴事宜,并非法收受李某给予的好处费110余万元。2018年5月31日,于某被海淀纪委监委带走接受调查。于某在监委如实交代其收钱的事,是否构成自首?
律师解答共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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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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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属被监委带走的情形,不构成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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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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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不属于自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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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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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不构成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