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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无呼气也无血液酒精测试结果时可否仅依旁证定罪?

0 解答 0 浏览 2019-12-19 13:59
问法网律师您好,2019年12月5日,袁某驾车载乘其妻胡某、朋友姚某到大兴区赴宴,醉酒超速逆向行驶,致骑乘摩托车2人当场死亡。袁某让妻子胡某为其顶罪,并让姚某作伪证。后胡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称肇事车辆系其驾驶。当晚胡某“顶包”把戏终被戳穿,公安机关对已被确定为肇事嫌疑人的袁某抽血测试,但此时袁某血液酒精含量已远低于醉驾标准。从酒精测试结果出发,不能认定为袁某为醉驾或酒驾,但警察从陪同的姚某和一起喝酒的朋友以及饭店服务员处获取旁证,司法机关最终认定袁某“酒后”驾驶成立;由于致死两人不能仅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而最终认定袁某交通肇事罪,对袁某按照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本案中,袁某是否有酒驾情节或者能否认定袁某成立醉驾型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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