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未投保交强险,事故认定书中认定无责,为何仍被法院判决要负赔偿责任?
车辆未投保交强险,事故认定书中认定无责,为何仍被法院判决要负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交强险是由国家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偿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发生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失后,交强险区分有责赔偿与无责赔偿,所以肇事车辆即使不负事故责任,其所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应在无责赔偿范围内进行相应赔偿,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为:医疗费限额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财产损失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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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