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儿媳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公公诉至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被驳回,是为什么?
因儿媳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公公诉至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被驳回,是为什么?
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无效婚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之规定,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申请的,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而《民法通则》中的近亲属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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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