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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北京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因儿媳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公公诉至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被驳回,是为什么?

0 解答 0 浏览 2019-11-18 15:35
问法网律师您好,家住北京百环家园的小吴因不善社交,在婚事方面处处碰壁,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2015年,小吴与女子陈某通过网络认识,双方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并闪婚。但陈某婚后四年多来均无任何怀孕迹象,小吴父亲老吴因求孙心切,便对陈某产生怀疑。为能查明陈某长期无法怀孕的原因,老吴家里开始张罗着为陈某在北京各大医院寻医问药。无意间,老吴发现陈某2016年曾偷偷去医院看过病,病历上写着“患有隐性梅毒”的诊断结果。对此,老吴认为陈某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当属无效,便诉诸朝阳法院,申请宣告二人婚姻无效。然而被法院驳回了,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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