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14岁以下的女孩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也是强奸?
律师们好,我今年19岁,前段时间闲得无聊在网上约,看到一个很满意的女生,和对方也聊得来,就约出来见了面,晚上也理所当然的干了点事情,结果过了几天女方家里找上了门,说他们女儿未满14岁,要是不给他们一笔补偿费,他们就报警让警察抓我,说是可以判我强奸,我寻思那姑娘怎么看也不是14岁以下啊,以及真的有这种规定吗?我还是有点怕的。
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刑法》236条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由于不满14周岁的幼女缺乏性自主意识,所以即使获得幼女的同意发生的性行为,也以违背幼女意思论处。
2019-11-14 22:54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未满14周岁的女孩,无论是不是自愿,都属于未成年人,都不可与其发生关系。
2019-11-15 10:36
是的,由于不满14周岁的幼女缺乏性自主意识,所以即使获得幼女的同意发生的性行为,也以违背幼女意思论处,所以,和14岁以下的女孩自愿发生性行为的系属强奸,
2019-11-1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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