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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北京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姑姑一好友生前跟其借款,有出具借条,借钱的人自杀过世了,欠的钱该怎么追要?

1 解答 0 浏览 2019-11-11 15:07
问法网律师您好,我姑姑陈某家在北京朝阳,她有一个朋友很要好的朋友叫张某,2016年9月,张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陈某答应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了该笔借款。两天后,张某向陈某珍偿还了2万元,并当场出具借款金额为8万元的借条,同时双方约定了借款月利率为2%。后陈某因经济紧张,多次向张某催讨借款。张某在2016年12月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后再无偿还。不料,张某金于2017年4月自杀身亡,请问张某剩余未还的该怎么追要?
律师解答共 1 条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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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张某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
0 有用 2019-11-11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