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为什么无效,有见证人也无效么?
问法网律师您好,我是北京人,2019年9月20日我父亲因为突发心梗去世了,没来得及写书面的遗嘱,但是曾口头跟我和我哥哥说家里的两套房子给我俩一人一套,当时也有不少亲戚在场,这种口头遗嘱有效么?我和我哥哥可以凭此继承我父亲的房子么?
律师解答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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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9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