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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官要我证明自己没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合理么?

2 解答 0 浏览 2019-09-27 12:59
问法网律师您好!我自己开了一个公司,2018年5月份的时候我托一个朋友办贷款,就把公司公章和法人人名章都给他了,结果他没去办贷款,而是偷偷伪造了房屋买卖协议,把我的一套房产转移到他的名下了,我起诉合同无效,法官要我证明我把公章、人名章交给我朋友的行为不带有处分财产的意思,我怎么证明我没有这个意思啊?不应该对方证明我有处分财产的意思么?法官是不是在枉法裁判?
律师解答共 2 条
唐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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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当初把公司公章和法人人名章给他的相关聊天记录找出来,用来证明你把这些东西给他的目的。
0 有用 2019-09-27 13:35
王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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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您的表述法官分配举证责任错误,可以依法上诉。
0 有用 2019-09-27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