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中视听资料的原件丢失,翻拍的监控录像还能用么
问法网律师您好,我是北京人,2019年5月份的时候我丈夫因为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了,理由是醉酒划人车,涉案小区有监控录像,但是审判的时候检察院没提供监控录像,说录像原件已经丢失了,现在用的是用执法记录仪翻拍的一小段监控录像,这种能作为证据使用么?
律师解答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是,两者又有如下区别: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
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018-06-11 17:22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使用有一系列的规定,一般需要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完整件,不能有截取或剪辑,否则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能证明犯罪事实,严重的甚至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019-09-2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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