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后财产的状态会发生变化,导致遗嘱处分了一部分已不存在的财产,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
立遗嘱后财产的状态会发生变化,导致遗嘱处分了一部分已不存在的财产,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处分财产,这里的财产法律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必须是个人拥有所有权的、现实存在的财产。也就是说,遗嘱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如果处分了属于无权处分,处分无效。遗嘱也不能处分立遗嘱时存在的、但到继承时已不存在的财产,如果被处分的财产不存在了,遗嘱也是无效的。
0 有用
2019-08-26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