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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北京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立遗嘱后财产的状态会发生变化,导致遗嘱处分了一部分已不存在的财产,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

1 解答 0 浏览 2019-08-26 16:25
隔壁赵先生有三子,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他除了自己建了三间房子外,还给每个儿子建了房子,其中大儿子住的房子和自己的并排。后来赵先生写下遗嘱,让三个儿子来继承东西两个院子的房屋。赵先生去世后,其三个儿子因房屋问题发生矛盾,其二儿子和小儿子持遗嘱上法庭,要求继承房屋,但大儿子却称两处宅基地上的房屋均由自己在九十年代末翻建,不能算做遗产。请问立遗嘱后财产的状态会发生变化,导致遗嘱处分了一部分已不存在的财产,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共 1 条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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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遗嘱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如果处分了属于无权处分,处分无效。遗嘱也不能处分立遗嘱时存在的、但到继承时已不存在的财产,如果被处分的财产不存在了,遗嘱也是无效的。如需法律帮助,可以致电010-65398096。
0 有用 2019-08-26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