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察人员干预案情的该怎么办?
对监察人员干预案情的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根据《监察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监察人员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应当登记备案。 发现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未经批准接触被调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知情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应当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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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