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自称没有自己结婚,偷偷以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抵债,请问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女方能否要求赔偿损失?法院是否会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自称没有自己结婚,偷偷以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抵债,请问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女方能否要求赔偿损失?法院是否会支持?
律师解答
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如因一方擅自处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法院会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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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2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