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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房子赠给子女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1 解答 0 浏览 2019-08-07 15:54
曾某与王某于1993年结婚,婚后于1994年、1996年分别生育女孩小曾、儿子小王。后因感情破例,于2016年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第三条约定,共有房屋属原告的一半份额原告赠与其女儿小曾、儿子小王共同所有。婚姻关系解除后,原告无房居住仍在该房第三层居住。2018年5月26日,王某以曾某居住的房屋为其所有为由强行要曾某交出房门及大门钥匙,并将曾某赶出大门。在曾某离开后,王某将大门及房门锁全部换掉,致使曾某无法进入该房屋,将房子赠给子女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可以反悔吗
律师解答共 1 条
唐律师
唐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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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王某有抚养义务而不抚养曾某,可以撤销赠与。
2019-08-07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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