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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北京 塔城地区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4 解答 0 浏览 2019-07-27 12:19
2011年我和老公在北京市海淀区的一间酒吧认识,2012年10月我们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进行了婚姻登记,2013年底生下我的儿子。婚后的前几年我们的夫妻关系还是挺好的,后来随着还上学,工作的压力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我和老公时常会因为一些琐事争吵不断,我们没什么积蓄,如果离婚的话,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共 4 条
任律师
任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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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019-07-27 12:21
马律师
马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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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9-07-27 13:46
孔律师
孔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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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2019-07-28 08:35
徐律师
徐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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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
2019-07-2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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