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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北京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我跟我老公签订《分居协议》,约定分居结束时,双方可以选择自愿恢复正常夫妻关系或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这种约定可以吗?

2 解答 0 浏览 2019-07-26 11:22
我跟我老公均系北京西城的,两人于2018年11月经相亲认识,当年12月底就办理了登记结婚。因为对彼此缺乏了解,婚后经常吵架,但是又不想离婚,就想给彼此时间缓一缓,于是我们两人就签订了《分居协议》,约定分居结束时,双方可以选择自愿恢复正常夫妻关系或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请问这种约定可以吗?
律师解答共 2 条
郭律师
郭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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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所谓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分居协议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只要符合自愿合法原则,分居协议有效,一般分居协议涉及孩子临时抚养、财产占有和处分、分居期限及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等内容。
2019-07-26 11:23
唐律师
唐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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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有效。
2019-07-3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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