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由我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因为小孩上兴趣班、补习班需要更多的费用,找男方要,他不给,我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我跟我前夫都是北京西城的,我们2014年结婚的,2015年生一男孩,因为两人性格不合、老吵架,于是在2018年6月6日我俩协议离婚了,当时约定离婚后小孩由我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因为孩子长大了,要上兴趣班、补习班,这就意味着每个月的开销更多了,我就找前夫要,让他负担一些,毕竟这钱都是用在小孩身上,结果他拒绝了,请问我能去法院起诉让他负担这些费用吗?
律师解答
您好,一般来讲,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1、在父母离婚之前,子女一直有参加相关的课外兴趣班和(或)补习班的课程。2、父母的经济条件能够负担相关课外兴趣班和(或)补习班的费用。但应该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课外兴趣班、补习班的费用法院均予以支持。比如,抚养子女的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自行决定给子女报读的课程;再如,子女所参加的教育培训已经超出了利用正常上课时间以外的业余时间进行补习或接受辅导的范畴,对方不予以认可的情况。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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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5 20:08
起诉是您的权利,合理的费用法院是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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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0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