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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办?

1 解答 0 浏览 2019-07-18 16:25
老公2019年3月将我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我收到了北京朝阳法院的传票但是现在还没开庭,我是广西人,老公是北京朝阳人,两个人在北京经朋友介绍于2011年相识,2012年12月在北京朝阳民政局登记,婚后第二个月我就怀孕了,然后在老公的软磨硬泡下辞职在家,孩子出生后也一直没去上班,后来两个人就一直发生口角,产生矛盾。他想离婚我不同意,同时,我在北京没有住房,没有工作,生活困难离婚的话怎么办?
律师解答共 1 条
窦律师
窦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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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19-07-1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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