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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北京 塔城地区

事故,流产,精神损害赔偿

1 解答 0 浏览 2019-07-11 12:16
我是一名孕妇,北京朝阳人,2018年12月1日,我步行在朝阳区天山北路时,被一辆停在路边的车起步时撞倒,皮外伤但是导致流产,我向朝阳区法院诉讼,要求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合理吗?
律师解答共 1 条
马律师
马律师 执业律师
咨询 TA
由于对方的行侵权行为造成您的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019-07-2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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