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被法院裁定驳回了可以再次申请吗?
我老公2016年12月自己在外面给别人提供担保,担保了220万,到期借款人没还钱,我老公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强制执行了,今年3月份我老公车祸去世了,朝阳法院查封了我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的房产,我觉得这是我老公的个人债务,跟我没有关系,5月17日我到朝阳法院提了执行异议,被驳回了我还可以再次申请吗?
律师解答
如果是同一个异议事由,再次申请法院不会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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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9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