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北京 塔城地区
新车买了不到半年被撞毁容;车主能索赔“贬值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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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9 13:25
2019年2月16日凌晨,张明驾驶一辆小客车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我停放在北京市海淀区路边停车位内的马自达轿车左侧撞损。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明负事故全部责任。经交管部门调解,张明向我支付全部修车费用9000元及交通费用1000元。但是我认为自己的新车就被毁容,对车辆价值造成了很大损失,能要求对方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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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交易市场上,发生过交通事故车辆的估价显然比无事故车辆要低。这一差额应是车辆的直接损失,车辆所有人的权益应得到保护。可以索赔“贬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