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死亡后,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还会为未成年的女儿保留份额吗?
2016年我老公做生意跟别人借了250万,后来没还上对方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拿到生效判决以后,今年1月10号到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但是我老公2月份就去世了,我老公的遗产只有我和他共有的这套房子,这套房子也就价值120万,全卖了也不够还钱,我们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法院执行还会为孩子保留一些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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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10:09
强制执行的应当为共同生活的家属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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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4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