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构成敲诈勒索罪吗?怎么请刑事辩护律师?
趁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构成敲诈勒索罪吗?对方债务缠身的情况下找其讨债算趁人之危吗?怎么请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解答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恐吓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所谓要挟方法,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腐败等相要挟。一般来说,威胁、要挟内容的实现不具有当场、当时性。但行为人取得财物可以是当场、当时,也可以是在限定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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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0 11:42
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就是敲诈勒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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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5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