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集资金主要用于生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应定哪一罪?
如果犯罪嫌疑人筹集资金的主要目的是用于生产,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应该定哪一罪?有相关的案例吗?怎么请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解答
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办理过多起重大要案,建议您致电010-65398096详询。
2019-03-02 19:28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他差别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数额较大 "个人:20-100万 单位:100-500万"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 "个人:>100万 单位:>500万"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019-03-07 13:03
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从形式上看,都是被害人主动将钱款交到行为人手中,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实际上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后者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后者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在具体行为上,前者通常是以集资为名,行诈骗之实,后者通常是不应或不能吸收存款而吸收。也就是说,集资诈骗的行为人必须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方法才能构成犯罪,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不以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作为犯罪的条件。3、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公民财产的所有权,后者仅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
2019-03-1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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