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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北京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非法集资会转变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吗?这种情况下如何定罪?

4 解答 0 浏览 2019-02-20 19:25
如果一个单位最开始只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但是因为资金链断裂不得不继续向公众宣传,这种情况下会如何定罪?非法集资会转变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吗?
律师解答共 4 条
张
张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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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共同犯罪或单位犯罪案件中,不同层级的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犯罪目的发生转化或者犯罪目的明显不同的,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目的分别认定。   (1)注意区分犯罪目的发生转变的时间节点。犯罪嫌疑人在初始阶段仅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在发生经营失败、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后,明知没有归还能力仍然继续吸收公众存款的,这一时间节点之后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集资诈骗罪,此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注意区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目的的差异。在共同犯罪或单位犯罪中,犯罪嫌疑人由于层级、职责分工、获取收益方式、对全部犯罪事实的知情程度等不同,其犯罪目的也存在不同。在非法集资犯罪中,有的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有的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对此,应当分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办理过多起重大要案,建议您致电010-65398096详询。
2019-02-20 19:26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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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一类罪,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数额较大 "个人:20-100万 单位:100-500万"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 "个人:>100万 单位:>500万"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019-02-21 14:52
窦律师
窦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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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也就是说,除了从犯罪中获取的不法利益要返还被害人,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和违禁品也是需要没收的。
2019-02-21 16:45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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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三大类: 1、以不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主要表现方式为:吸收存款人径直在当场交付存款人或储户的存单上开出高于央行法定利率的利率数来。因而此种方式又可简称为“帐面上有反映”方式。 2、以变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所谓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是指吸收存款人虽未在开付出去的存单上直接提高存款利率,但却通过存款之际先行扣付、或允诺事后一次性地给付或许以其他物质、经济利益好处的方式来招揽存款,以使存款方在事实上获得相当于提高存款利率的“实惠”后,欣然“乐于存款”于该吸收人所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此种方式,又可简称为“帐面上无反映”方式。 3、依法无资格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对此类行为,无论其是否提高了国家规定的存款利率、也不问其是否采取了其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手法来吸收存款,只要其从事了“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即属“非法”行为,一概构成本罪。 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即便构成本罪既遂。
2019-02-24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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