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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客观方面是什么?如何认定?怎么请刑事辩护律师?

3 解答 0 浏览 2019-02-20 01:49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客观方面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如何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观方面?怎么请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解答共 3 条
雷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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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本罪只要求行为针对社会上大多数人,并不要求实际从社会上大多数人得到资金。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办理过多起重大要案,建议您致电010-65398096详询。
0 有用 2019-02-20 01:50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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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主任李在珂律师是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多被采纳。
0 有用 2019-02-20 13:54
张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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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三大类: 1、以不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主要表现方式为:吸收存款人径直在当场交付存款人或储户的存单上开出高于央行法定利率的利率数来。因而此种方式又可简称为“帐面上有反映”方式。 2、以变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所谓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是指吸收存款人虽未在开付出去的存单上直接提高存款利率,但却通过存款之际先行扣付、或允诺事后一次性地给付或许以其他物质、经济利益好处的方式来招揽存款,以使存款方在事实上获得相当于提高存款利率的“实惠”后,欣然“乐于存款”于该吸收人所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此种方式,又可简称为“帐面上无反映”方式。 3、依法无资格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对此类行为,无论其是否提高了国家规定的存款利率、也不问其是否采取了其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手法来吸收存款,只要其从事了“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即属“非法”行为,一概构成本罪。
0 有用 2019-02-24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