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如何进行辩护?寻衅滋事罪怎么认定?请刑事辩护律师有用吗?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还能为他进行辩护吗?寻衅滋事罪怎么认定?请刑事辩护律师辩护还有用吗?
律师解答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办理过多起重大要案,建议您致电010-65398096详询。
2019-02-18 19:35
寻衅滋事罪现在是兜底罪,骂街,微信群留言辱警,网上发文不慎,“上访”、“维权讨说法”过激,幸灾乐祸,伤害民族感情,污损领导人画像,网上泄愤言论过激等等,很轻易就涉嫌此罪了,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主任李在珂律师是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多被采纳。
2019-02-19 10:25
未经委托,律师无权阅卷并会见当事人,就不能针对案情写出有效果的辩护词。并且辩护词只有律师能用,犯罪嫌疑人近亲属不能直接参加庭审,拿着辩护词也是没用的。辩护词对定罪量刑的影响很大,建议您直接委托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欢迎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10-65398096。
2019-02-22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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