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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寻衅滋事罪案例去哪儿找?法律如何规定?是否要请刑事辩护律师?

3 解答 0 浏览 2019-02-17 11:28
网络寻衅滋事罪案例去哪儿找?法律法规对网络寻衅滋事罪有什么规定吗?是否需要为犯罪嫌疑人请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解答共 3 条
姜律师
姜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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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办理过多起重大要案,建议您致电010-65398096详询。
2019-02-17 11:29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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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建议您委托律师对您的案情做一个全面分析。
2019-02-18 20:27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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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所谓网络寻衅滋事应该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本罪的量刑规定: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1994年改行做专职律师。办案经验丰富,如需法律帮助,可以致电010-65398096。
2019-02-22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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