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辩护应该从哪几个方面写?无罪辩护应该怎么写?必须请刑事辩护律师吗?
寻衅滋事罪的辩护应该从哪几个方面写?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写辩护词必须请刑事辩护律师吗?家属可以为犯罪嫌疑人写辩护词么?
律师解答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无罪辩护不容易,只有证据充分了,辩护才有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纳。因此,除了在辩护词中明确指出被告无罪的意见、写明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外,更重要的是提供确实充分的无罪证据,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进行论证和阐明。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应用已经收集的证据进行有力反驳。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办理过多起重大要案,建议您致电010-65398096详询。
2019-02-10 16:12
辩护词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辩护词对于被告人而言很重要,无罪辩护词更是关乎被告人是否被判有罪、是否被判处刑罚的重要文书。故,建议您及时委托专业律师来办理并由专业律师代理辩护。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律师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拥有二十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经典辩护案例数不胜数。您可以拨打电话010-65398096,咨询详情。
2019-02-11 11:01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律师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拥有二十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经典辩护案例数不胜数。建议您找律师咨询详情。电话010-65398096.
2019-02-11 13:28
无罪辩护难度较大,寻衅滋事罪现在是兜底罪,骂街,微信群留言辱警,网上发文不慎,“上访”、“维权讨说法”过激,幸灾乐祸,伤害民族感情,污损领导人画像,网上泄愤言论过激等等,很轻易就涉嫌此罪了,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主任李在珂律师是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多被采纳。
2019-02-1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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